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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林多前書詮釋-導言

《格林多前書》的背景及結構

保祿離開格林多城之後,在厄弗所展開宣講事工時,開始接到有關格林多信友團體情況的口頭及書面報告。由黑羅厄的家人向保祿口頭通報團體內產生分裂(格前一11),保祿也聽說發生了一件淫亂的事(格前五2),以及舉行主宴時發生的紛爭(格前十一18)。消息也許也是來自黑羅厄的家人或其他人。其他的還有有關訴訟的問題(格前六1~11)、自由與放縱的問題(通姦:格前六12~20)、婦女在聚會時蒙首帕的問題(格前十一2~16)、對復活意見的分歧(格前十五)等等,消息來源不詳,也許是經由口頭報告給保祿的。

保祿得來的第二種信息,也許來自格林多團體信友的書面詢問,希望得到他對各種事件的勸告(格前七1)。他們提出有關婚姻生活的問題,包括如何解除婚約(格前七2~6),以及婚姻本身的問題(格前七7~40),也問及有關吃祭邪神祭品的問題(格前八),以及神恩應用的問題(格前十二~十四)。這封信是格林多團體的代表團捎來的,很可能是保祿在格前十六17提過的人,除了黑羅厄的人,這個代表團可能也帶來了口信。保祿根據他所有得到的信息,動筆書寫《格林多前書》。

為了要解釋影響到思想行為的反映在《格林多前書》的理念基礎,有的聖經學者假設是來自團體之外(例如:來自諾斯底派Gnostics,或皈化成猶太教的團體Judaizers),或來自外來的某個人物(例如﹕阿頗羅),引進與保祿有差異的宣講觀念。其他有人認為問題出自對「已實現的末世論」(realized eschatology)的解釋,以為這種觀念是「過度實現的末世論」(overrealized eschatology)。換句話說,就是格林多信友誤解了保祿的信息,誤以為他們自己已經完全轉化了(fully transformed),道德上的約束對他們已經不復存在了。另一種說法是格林多信友完全瞭解保祿,他們已能遵照他所宣講的生活,但是保祿為了政治因素,他自己對事情看法改變,開始對團體行為感覺有不妥。

各種理論經過詳細審查後,都發現不適用;從《格林多前書》,我們可以明顯看出格林多信友以血肉之軀,遵照他們新的信仰,身體力行。在近來的研討之光照下,想探尋格林多城的社會及文化的風氣時尚,我們是可能去瞭解格林多信友的處境的,他們有見證說出他們的困難處,像要在格林多城的那種環境中,想種植基督信仰的福音在這外邦人的環境中,我們得知道﹕這周圍環境的影響力仍然很大。在此書信中,保祿所談的不是在團體及保祿個人之間的事,而是在才剛開始發芽的團體中內部的事,他們在掙扎,為了自己的定位名稱、為了時尚風氣,也為了他們的所作所為而掙扎。

在《格林多前書》中,保祿面臨比其他任何書信更多類、更乖離的議題。聖經學者們認為,書信文體及邏輯思考方式不調和(例如八、九章有關拜邪神祭肉),有人猜測《格林多前書》是數封書信編輯在一起的;但這種推測是沒有證據的,尤其最近對保祿如何展開他的論點,有較深入的看法之後,大多數學者目前仍然確認《格林多前書》文體的一致性。

可是當保祿從一個主題跳到另一個主題,讓我們更難以揣摩書信的思路。要瞭解書信結構組織,有幾種可能。大家知道《格林多前書》的序言(信首的致候與感謝辭:格前一1~9)與結論(格前十六1~21),這兩者就將這書信的主體包容起來了。計劃中是將此主體部分分成兩部分﹕回應給保祿口頭報告的部分(格前一10~六20),接著是回覆格林多信友的書面問題部分(格前七1~十五58)。「論到」這個語法(例如﹕格前七1, 25,十二1),是保祿通常用來開始針對信中提出的某個問題做回覆。

最近人們開始依據保祿的「議論式演講」(deliberative speech)方式來看格前的結構,逐漸對他更加瞭解。保祿「在你們中不要有分裂……但要同心合意,全然相合」(格前一10)的勸勉,被分析為他書信的主旨。書信的本體包含修辭技巧的證明或示範,用來支持主旨(格前一11~十五58)。這主題及示範包含在格前一1~9的序言裏(詞句相當於文章導論),在格前十六13~18又重述要點(論點的結論)。從修辭方面的優越角度,《格林多前書》持續的主旨是合一,是以「議論式演講」的格式寫成。

「主體部分分成兩部分的設計」及「修辭技巧部分」都有助於對此書信結構的瞭解;但我們要知道,這兩種解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,我們不要一成不變地只跟從任何一種。

在「主體部分分成兩部分的設計」在格前十一18,保祿在回覆一些信眾通過「函件」提出的問題時,就做出「口頭報告」的反應(格前十一18:「我聽說你們聚會時……」)兩者就發生衝突。此外,沒有任何顯示在格前十一2~16有關蒙頭的討論,或格前十五章有關復活的討論,保祿是否真正在回覆一個通過函件向他提出的問題。

在「修辭技巧部分」,雖然格前一~四章清楚地談到分黨分派的問題,大家支持保祿所作團結合一的呼籲,但在格前五~十六章中,並非每個勸告或問題都是以解決分黨分派為前提(例如:格前七)。事實上,在格前五~十六章,保祿並不是經常作解釋(例如﹕格前五、九、十三),所以不要在結構綱要方面太堅持;更應該注意的,也許是要清晰地領會《格林多前書》中各個單元或各段論點的內容,也要領會到保祿說服人的技巧,我們才能真正懂得保祿在此書信中想要達到的主要目的。

有關《格林多前書》文體結構,最後還有一點,也就是保祿藉以表達他思路所採用,及在此書信中重複出現的文體形式。這模式可從保祿先介紹主題「A」,然後轉移到主題「B」,最後回轉到他原來的主題「A’」看出;稱之為「ABA’」,或稱之「同軸心」形式(concentric pattern)。格前八~十章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
保祿在第八章討論「吃祭邪神的肉」,這是「A」;第九章他轉移討論他所「享有宗徒的權利」,這是「B」;之後在第十章又回到「吃祭肉的規則」,這是「A’」。曾經一度認為「B」部分的介入,會切斷保祿思路,而今日學者卻認為切斷了的「B」,卻在「A」和「A’」兩處起了增強效應。「B」部分就是修辭技巧所謂的「離題」。是插入論點中用來加強支持主題的。這種展開論點的方式,與現代讀者熟悉的直線方式很成對比,然而更能代表保祿時代大家所熟悉的方式。我們一旦清楚保祿如何展開論點,就很容易看出其連貫性及重要性。

保祿在《格林多前書》中的神學思想觀點

保祿自己和格林多信友團體的對話,就是他回信的主體;回信內容是在猶太傳統中扎了根的,再加上保祿瞭解天主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一切,書信內容就更豐富了。保祿和其他猶太人有共同的末世觀點,期待天主凡是看到世間邪惡,就會介入消滅它,之後天主為王,會是新天新地的新秩序。根據保祿,天主已經顯了大能,祂不負我們期待地介入我們之中,但採取的是經過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奧蹟(格前一18)。這種方式很出乎意外地,是似非而是之論的,基督徒因此生活在一個重要的關鍵點﹕這世界的局面正在逝去(格前七31,十11),新秩序正在展開(格後五17b:「舊的已成過去,看,都成了新的」)。

保祿認為,整個轉變關鍵點就在基督的死亡與復活,這是末世(最後時期:end-time)的救贖觀,人類經過救贖得到更新的生命,也就是猶太傳統所談的「最後時期」。「最後時期」的記號,可以從聖神降臨開始(格前一7,二12,三16)。與這救贖同時發生的,是天主現在召叫這個新的末世團體,進入基督的國度裏(格前一9)。

因為保祿相信所有一切都是經過基督成就的,格林多信友的生存全靠基督,保祿以這個基督觀來回應這個團體所有的需求。他將屬於人的智慧,在天主的智慧及由基督死於十字架而引發的大能的光照下,重新做評估(格前一18)。格林多信友的自誇是毫無基礎的,因為凡事都是來自出自天主的基督(格前三21~23,四7)。藉著基督的死,他們被洗淨,得到救贖,被聖化了(格前一30,五7,六11),他們蒙召回到主內(格前六19~20,七23)。他們現在是「天主的教會」(格前一2)、「天主的宮殿」(格前三17)。

由此可見,格林多人所作所為永遠離不開天主;他們的生活是在祂的統治下,遵照天主旨意,受聖神召叫與祝聖,過聖潔的生活(格前一2)。在基督內,信徒是一個身體(格前十二12)。他們因領洗團結一體,再經過聖體聖血的滋養,生命更增強了(格前十16~17)。他們必須杜絕會影響團體聖潔的不道德行為(格前五13,六18,十14)。同樣,毀滅「團結一致」性的要素是:「與眾不同」。「所行所為」,不論它們來自地位(格前十一17~24)、學識(格前八),或領受的聖神(格前十二、十四),這些都應該放棄。整個教會的福利會形成一個架構,在其中要有神辨(格前六12b,八3,十24, 31~33,十四12),要由愛的動力來行動(格前十三)。

保祿在《格林多前書》從頭到尾強調耶穌再臨的「最後時期」尚未來臨(格前一7~8),要等到將來,那時候死亡會被征服,肉身會轉變成為復活的光榮的身體,世間萬事都在基督內,屬於天主(格前十五)。在那同時,格林多信友會善用基督替他們爭取得來的自由,堅守他們的聖潔及合一,這是天主末世教會團體的孿生標誌(參照:則卅七15~28)。保祿的指令及訓導,就是關心團體的真正的性質;貫穿格前,這就是這部書信對教會要強調的核心。這個團體應該如何在基督的死亡及復活,及對未來的光榮的應許之間,取得平衡,而生存在今天?保祿在《格林多前書》就是為要幫助這個團體解答這艱難永駐的問題。

《格林多前書》大綱

一1~9 開端

一1~3 致候

一4~9 感謝

一10~四21 團體合一的論辯

一10~17 團體的分裂

一18~二5 十字架的智慧

二6~三4 成熟者的智慧

三5~23 團體及其領導者

四1~21 十字架的智慧﹕最終批判

五1~六20 團體內部的不道德行為與團體外的關係

五1~13 反對不道德性行為的論辯

六1~11 反對在異教法庭求公道的論辯

六12~20 反對不道德性行為的論辯

七1~40 婚姻及性關係

七1~16 給已婚者、未婚者及寡婦的勸告

七17~24 給信友社會身分的勸告

七25~40 給童貞者、已經訂婚男女、已婚婦女及寡婦的勸告

八1~十一1 邪神祭肉的論辯

八1~13 關心別人比知識重要的行動準則

九1~27 放棄權利﹕根據保祿的榜樣

十1~13 自滿與天主的義怒﹕根據以色列人歷史的例子

十14~22 禁止參與邪神的祭祀﹕自己判斷

十23~十一1 結論﹕替別人著想

十一2~十四40 團體集會注意事項的論辯

十一2~16 蒙首帕的論辯

十一17~34 舉行主宴分裂及不恭的論辯

十二1~十四40 神恩的論辯

十五1~58 復活的論辯

十五1~11 基督復活﹕事實的預演

十五12~34 死者復活的事實

十五35~49 復活後的身體

十五50~58 復活

十六1~24 結尾

十六1~12 捐助、保祿的行程、阿頗羅

十六13~24 總結勸勉及問候